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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0月22日,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在仙阳镇练村村野外农田违规用火燃烧秸秆,擅自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浦城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禁火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周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周某某在禁火令期间野外用火行为给予行政警告。
案例二
10月22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擅自在仙阳镇管九村违规用火,在农田中焚烧秸秆。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对自己在禁火令期间野外用火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刘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0月22日,违法行为人蒋某某在仙阳镇渔梁村的农田中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造成隐患。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蒋某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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