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2-D-39地块调整的公示 为促进浦城县中心城区发展,优化梦笔组团文化设施、公园绿地布局,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保障浦城县梦笔文化公园项目顺利推进,我局委托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拟对进行调整。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浦城县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相关指导意见,现将该地块控规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具体控规调整情况详见附图。 公示时间:自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浦城县丹桂河北路36号 邮编:353400 联系人:吴轶楠 联系电话:0599-2839526                                                  浦城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1日           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02-D-39地块调整公示稿 一、调整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浦城县梦笔组团中部,东面以梦笔大道为界、西面以武装部、梦笔山为界;南面以梦笔东路为界、北面以梦笔大道为界。规划范围10865平方米。 二、调整必要性分析 1、符合原规划定位 该片区原《控规》定位为“公共服务核”,本次增加城市书房为公共服务设施,符合原《控规》中该范围的总体定位。 2、增强文化功能集聚性 梦笔山是“梦笔生花”故事的重要载体,该片区逐步建设了美术馆、艺术家工作室、江淹馆,浦城县全民阅读城市书房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文化设施,是延续“梦笔生花”故事的重要载体,建成后有利于促进文化设施之间功能共享,促进文化集聚和“梦笔生花”故事的精神延续。 3、丰富梦笔大道沿街景观 梦笔大道是浦城县中心城区重要的城市道路,片区依山傍水,沿线文化设施建筑的建设,有利于丰富沿线景观界面提升,促进山、水、文化、城市有机融合,促进“公共服务核”的形象。 4、增加公益性用地、提升公园活力 拟调整的项目为公益性用地,为市民提供公共产品,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城市公共空间和城市品牌。 三、调整内容 1、用地现状 D-39地块现状为居民点用地、闲置地。 2、D-39地块原来规划情况 依据《浦城县梦笔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3、D-39地块调整后的规划情况 调整后的用地性质:图书与展览用地(080301); 地块面积:10865平方米;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25≤D≤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四、调整后的梦笔组团片区规划 1、保持绿地总量不变 依据《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分单元和地块两个层次编制控规的,经评估,控规的内容无法实施,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控规修改情形的,可以实施控规动态维护。 控规动态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得降低或者更改单元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等控制要求; (二)地块控规的维护应遵循“有增有减、总量控制”的原则,确保规划控制指标在本单元控规范围内各地块之间的综合平衡,并不得突破单元控规确定的净用地面积以及各类用地的建筑总量上限等控制指标。 本次规划占用原《控规》绿地10865平方米,通过梦笔东路沿线绿地增加进行平衡,保证浦城县梦笔组团片区绿地总量不减少。 2、优化了梦笔组团片区用地布局 通过在梦笔东路沿线增加绿化景观用地,加强马莲河-梦笔公园-义丛山的景观廊道,形成梦笔组团中南部“可呼吸、可连通”的带状公园绿地,将原来沿线零散布局的“口袋公园”进行串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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